潘大伯養了一隻比熊犬,去年12月28號,小狗的身體狀態不太好,後來就死了,他認為寵物醫院在救治上有責任。
潘大伯家有一隻比熊犬,是十年前開始養的,去年12月27號那天,家人給小狗洗了澡,結果第二天小狗就一直不吃飯,狀態不好。
潘大伯:「看它身體不太好,虛脫,因為狗一天沒吃飯了,想到不大行了,馬上送到醫院,想掛點營養液什麼的。」
潘大伯介紹,小狗是12月28號傍晚送到杭州張旭動物醫院的,工作人員檢查後發現,小狗的血壓很低,最終小狗在第二天凌晨搶救無效死亡。病歷初步診斷寫著,腹腔腫瘤,貧血休克。
潘大伯:「根據我了解,一個人去世,從癌症發現到死亡,是一個很長時間的過程,不可能一輸血馬上死亡。是輸血死亡的,不是腫瘤造成死亡,腫瘤絕對不可能造成死亡。就是輸血不當造成死亡。」
潘大伯認為,醫院要承擔相關責任,他要求對方退回自己之前支付的醫藥費並進行賠償。這家張旭動物醫院的隋副院長介紹,潘大伯的比熊犬,去年3月份就查出腫瘤了,但後續一直沒有進行治療,這次發生貧血,也跟腫瘤有關係。
杭州張旭動物醫院隋副院長:「當時腫瘤直徑5釐米左右,檢查完了大伯就帶回去了,期間也沒來醫院治療,這次來了已經過了好幾個月了,腫瘤已經大到直徑15釐米了,我們反覆給大伯解釋,這個情況就是因為惡性腫瘤,時間長了,把身體消耗到極度虛弱,造成一系列的症狀,包括後期休克都是這個原因。」
不過潘大伯說,查出腫瘤後,小狗平時的飲食活動並沒有出現異常,他就沒有給小狗進行治療。
杭州張旭動物醫院隋副院長:「我們碰見這種情況也很痛心,我們可能有好幾次機會去挽救這隻狗的生命,一般我們查出來有腫瘤,能清除的情況下,肯定要切除掉。你把一隻這麼虛弱的狗送到我這裡,我們來搶救,既然已經說搶救了,那可能救得活也可能救不活,這個在搶救前全部都說過了,這隻狗可能救不活的。」
隋副院長表示,搶救的過程沒有問題,如果潘大伯堅持要索賠,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。
+ There are no comments
Add yours